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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就诊指南
时间:2023-09-29

广安门医院是北京市医保A类定点医疗机构,现设有临床科室35个,在医院出诊的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家400余人。实行非急诊全预约分时段就诊,周一至周日全天开设门诊,急诊24小时应诊,国家法定节假日门诊安排另行公布。根据北京市三级医院医事服务费收费标准,专家门诊医事服务费为副主任医师60元/次、主任医师80元/次、知名专家100元/次,特需门诊医事服务费从100元/次至1000元/次不等,国际医疗部医事服务费从300元/次至1600元/次不等。

一、工作时间

(一)门诊取号时间

周一至周日  上午号7:00-11:30  下午号7:00-16:30

(二)门诊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门诊安排另行公示通知。

(三)门诊抽血时间

周一至周日  7:30-16:30

特殊项目采血时间以检验科公告提示或检验人员提示时间为准。

(四)药房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日  7:30-17:30

取药参考等候时间以当日交方后取药凭证或药师提示时间为准。

二、实名就医

(一)根据北京市卫生健康委有关规定,我院实行实名制就医制度,来院患者均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实名就医。

(二)北京市医保患者持社保卡直接使用,初次在我院时使用请到自助机或8号楼一层办卡窗口激活,信息不全者请补充个人信息。跨省异地医保持卡门诊直接结算患者,请直接使用异地社保卡办理业务。其他初次来院就诊患者需先到8号楼一层自助机或办卡窗口,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等)办理京医通卡。持外院办理京医通卡的患者,需先到办卡窗口关联后使用。

(三)患者持社保卡或者京医通卡办理取号、交费等就诊事宜,敬请随身携带、妥善保管。

三、预约挂号

(一)根据北京市卫生健康委政策规定,我院执行“非急诊全面预约、分时段就诊”制度,按照预约挂号、当日预约、复诊预约、诊间预约的次序安排就诊时段及序号,按照就诊序号从小到大顺序诊疗。请患者来院前提前预约挂号。

(二)预约挂号途径

1、广安门医院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

2、北京市预约挂号统一平台(www.114yygh.com网站)

3、电话预约(010-114;010-116114)

4、院内自助机

5、医生工作站(仅复诊预约、诊间预约)

(三)预约时间及期限

1、各预约挂号渠道可预约T+7日内(T为操作预约当日)的门诊号源,每日下午15:00投放新号源,下午16:00截止次日预约挂号。

2、就诊当日如有未约满号源,可在医院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院内自助机上当日挂号预约。

3、出诊医师可在医生工作站为复诊患者进行复诊预约、诊间预约。

(四)医事服务费支付

1、通过医院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院内自助机预约挂号,需在线预付医事服务费,就诊当日来院取号时不再支付。医保患者报销部分的金额,就诊当日取号时分解退还至原支付途径中。

2、其他预约途径暂不支持预付医事服务费,患者预约成功后需要在就诊当日来院取号时支付医事服务费。

(五)取号时间及地点

1、取号时间:请按照预约成功短信中建议候诊时间取号。最迟就诊当日上午号11:30前、下午号16:30前务必取号,逾期无法取号。

2、取号地点:患者携带社保卡或京医通卡,提供预约相关信息,在医院自助机或者8号楼一层7、8、10、11号窗口取号。工伤(另须持工伤证)、异地医保慢特病患者目前仅限在上述人工窗口取号。

(六)预约信息通知

1、预约成功后,各预约途径将发送短信或消息推送通知患者预约成功,并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如未收到通知信息,请及时与各预约渠道联系确认。

2、医生停诊在所难免,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如遇特殊情况医生停诊,各预约途径将通过短信、消息或者电话方式通知患者,请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七)爽约及黑名单制度

1、为维护医院预约挂号工作秩序和患者权益,打击“号贩子”非法倒号行为,特建立预约挂号爽约记录及黑名单制度。

2、以下情况属于爽约行为并记一次爽约记录:逾时段未取号、非实名制就医、所留联系方式为空号或非机主本人等。

3、患者1个月内(自末次爽约向前追溯1个月)累计爽约3次纳入黑名单,自第三次爽约日起暂停预约挂号服务1个月。

4、请患者仔细阅读、知晓遵守各渠道预约挂号须知,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爽约记录,影响正常的预约挂号服务。

四、取消预约及退号

1、医院APP/微信小程序预约挂号的患者,就诊当日16:30前(除就诊前一日15:30—18:00外)可在个人中心-挂号记录-预约记录取消预约,预付的医事服务费3-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退回,不计爽约。

2、北京114预约挂号(含电话、网站、微信号、客户端)的患者,就诊前一日15:30前可通过原途径取消预约,不计爽约。

3、自助机预约挂号的患者,就诊前一日16:30前可持预约时使用的就诊卡及预约挂号凭证,到8号楼一层收费窗口取消预约,预付的医事服务费原途径退回,不计爽约。

4、就诊当日已经取号的患者,须持医生签退盖章的挂号凭证及就诊卡在就诊当日工作时间内到现场收费窗口退号,17:00—24:00可到急诊窗口退号,不计爽约。

5、特别提示:超过就诊日期的一律不予退约退号,计为爽约一次并视同放弃当次就诊权利。

患者使用医院挂号服务视为同意上述协议。

五、就诊提示

1、依据传染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体温≥37.3℃的发热患者请直接前往发热筛查门诊就诊。医院未开设14岁以下儿童发热门诊,暂不接诊发热患儿。

2、肝炎患者请到4号楼一层(医院东门外北50米4号楼东北门进入)肝炎门诊就诊。

3、国际医疗部、特需门诊、肝炎门诊、预防保健科、急诊患者相关检验项目请回到原就诊科室抽血,不要前往医院静脉采血室抽血。

4、免煎药房、配方颗粒药房、调剂药房、小包装药房、代煎药房、药品快递位于4号楼外西侧;门诊中成药、西药房位于8号楼一层大厅北侧。

5、窗口取号缴费支持现金、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自助机取号缴费支持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缴费成功可到8号楼一层自助服务区自助打印发票。退号、退费、异常交易处理等其他业务,请到人工收费窗口办理。

六、门诊信息发布

1、医院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官方微博、手机APP、语音电话、院内LED电子屏、门诊数字电视、专家出诊信息栏等途径发布专家停出诊信息。

2、8号楼一层大厅设置显示屏,实时滚动当日门诊号源信息,请您来院关注并合理调整就诊安排。

3、我院互联网咨询诊疗平台可提供在线咨询及慢性病常见病复诊续方服务,患者可通过医院手机APP、微信小程序进入相应栏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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