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诊须知
近期,北京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要求,进一步做好广安门医院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加强院感防控管理,有序开展诊疗服务,切实保障患者及陪护人员安全,现就广安门医院疫情防控期间患者门诊、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及患者住院要求,公告如下:
门诊管理
1.有一例及以上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县(市、区、旗)及14天内有该县旅居史人员,严格限制进(返)京。请涉疫相关地区人员暂缓来院,可通过医院APP/微信小程序在线复诊续方。
有一例及以上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地级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的县、市、区)其他县的人员,非必要不进(返)京;确需进京的,抵京后应进行14天健康监测,须持“北京健康宝”绿码和48小时内在京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就诊,就诊前须填写承诺书。
提示:中高风险地区名单由国家相关部门发布,信息持续更新。
2.其他口岸入境进京人员,须在入境口岸所在地隔离观察满21天,隔离观察期满后须持“北京健康宝”绿码和48小时内在京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就诊,就诊前须填写承诺书。
3.发热门诊24小时应诊,体温超过37.3℃患者请到发热门诊就诊。对发热或者有流行病学史的就诊人员严格“1+3”检查。
4.我院实行非急诊全面预约挂号,患者可以通过“广安门医院”微信公众号(小程序)、手机APP、北京市预约挂号统一平台网站、电话010-114提前预约,微信小程序、手机APP、院内自助机还可以当日预约未约满号源。
5.我院实行分时段错峰就诊,因门诊空间有限,为减少候诊时间及人员过度聚集,建议已预约患者在短信提示候诊时段前半小时内到院取号就诊,请勿过早进入院区。
6.来院人员请在进院区前扫码填写“进院流调签到”码(已实现北京健康宝、流行病学调查表两码合一)并截屏出示,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三级预检分诊工作。
7.为减少人流聚集,防止交叉感染,必要时医院实施人流管控,每位患者陪同人员不超过一名,所有患者及陪同人员须从医院西门进入院区,在院全程请正确佩戴口罩,及时做好手卫生,保持一米以上间距。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须知
1.预约方式
(1)通过广安门医院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预约操作流程:
点击“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愿检尽检人员入口”;
仔细阅读《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愿检尽检”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须知》;
同意后进入肝炎门诊;
点击“专题号”选择拟检测的日期;
预约“新冠核酸检测”。
(2)通过114(北京市统一挂号平台)预约:选择肝炎门诊——“新冠核酸检测”专题号。
(3)预约挂号,最长可提前7日,最少提前1日,“新冠核酸检测专题号”不收取医事服务费。
2.核酸检测门诊的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1:00,周一至周五13:00~16:00。
3.核酸检测门诊地点:院区内4号楼南侧,须从西门进入院区。
4.缴费
凭北京社保卡、京医通卡直接在核酸检测专用自助机上办理自助缴费;无卡人员可凭身份证现场自助办理京医通卡。
5.温馨提示
(1)当日号源,当日有效。周一至周五的下午号源须在当日15:30前完成缴费,周六、日的上午号源须在当日10:30前完成缴费,过时则预约号源作废。
(2)预约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时不收取医事服务费,但该预约号不能开具其他检验、检查、治疗及药物。
(3)“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4)核酸检测结果一般24小时出具。可通过广安门医院APP查询,或凭缴费凭条右上角的ID号在8号楼一层检验报告打印机上自助打印。
病区须知
1.住院患者做到“一测、二问、‘1+3’检测”
入院前患者及陪护(病情需要开具)必须配合医生做到:(1)测腋下体温;(2)问清流行病学史;问有无如下症状:发热、干咳、乏力、咳痰、咽痛、腹泻、味觉嗅觉异常、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3)肺部新冠核酸检测、血常规+CRP、胸部CT、新冠核酸抗体(接种新冠疫苗者除外)等。
2.入院时备齐相关入院手续
患者须备齐患者本人身份证、住院证、《排查单》、《告知书》等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
3.非必要不陪护
若病情需要确需陪护,陪护人员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若患者病情危重需增加陪护人员时,须由病房主任及护士长双签字同意。陪护人员每天检测2次体温,若有异常须立即停止陪护,并按医院相关流程处置。
4.住院部病区实施24小时封闭管理
住院治疗期间,病房实行分区管理,原则上患者及陪护不可以离开病房,请提前准备换洗衣物,病区内通过医院食堂提供食谱预约订餐。因检查等原因需暂时离开病房时,必须按规定由专人陪同并配合做好病区出入时间登记。疫情期间谢绝探视,鼓励视频探视!
5.住院患者及陪护加强个人防护
为避免交叉感染,患者及陪护不得私串病室、聚集交谈,如病室内无卫生间,应错时打水、洗漱、如厕,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注意做好手卫生,保持社交距离。病室每日自然通风2次,保持室内空气清新,通风时注意患者的保暖,防止外感风寒。
6.住院患者及陪护须服从医院管理
住院治疗期间,患者及陪护及时汇报病情变化,出现发热、咳嗽、咳痰等呼吸道症状时,必须服从医院的统一管理,按相关规定转至相应病区或病室观察。
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希望广大患者积极配合医护人员的工作,认真遵守医院疫情防控期间相关管理规定。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