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发展中医药的方针政策,坚持“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坚持公益性,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二)发挥中医药在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中的独特作用,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为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疾病预防、健康教育等中医药健康服务。
(三)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支边、 扶贫、对口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工作任务。
(四)承担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医学教育等教育教学工作,促进中医药人才的培养以及能力提升。
(五)开展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和基础医学研究,推动科研成果转化。
(七)承担中国中医科学院肿瘤研究所建设任务,建设以中医临床医疗为核心“五位一体”(预防、治疗、康复、研究、教 育)的中医肿瘤临床研究基地,开展中医、中西医结合防治肿瘤的科技支撑研究及应用转化,承担培养中医肿瘤临床、研究高层次人才,参与中医特色防治肿瘤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八)承办中国中医科学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设21 个内设管理机构,分别是:党委办公室(团委)、院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医务处、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办公室)、医疗保险办公室、药学部、科研处、教育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经管处、纪检 监察办公室、审计处、国际合作处、离退休干部处、工会、行保处、信息管理中心。
医院现有临床科室30个,医技科室9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6个(肿瘤科、心血管科、风湿病科、皮肤科、内分泌科、中医护理学),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6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技三级实验室5个、临床专业药品临床试验资格18个。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3年收支总预算351479.0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542.79万元、事业收入302626.45万元、其他收入5998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19856.67万元、上年结转455.1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72.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4825.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480.72万元。
二、关于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的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351479.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542.79万元,占6.4%;事业收入302626.45万元,占86.1%;其他收入5998万元,占1.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19856.67万元,占5.6%;上年结转455.13万元,占0.1%。
三、关于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的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351479.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019.91万元,占96.17%;项目支出13459.13万元,占3.83%。
四、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997.92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暂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22542.79万元、上年结转455.1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93.5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806.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98.38万元。
五、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支出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542.7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7576.5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93.50万元,占13.72%;卫生健康支出16350.91万元,占72.53%;住房保障支出3098.38万元,占13.74%。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同时坚持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合理保障中央所属(管)医院服务能力建设等重点支出需求,体现在有关支出科目中。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861.38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488.08万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744.04万元。
4.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2023年预算数为16350.91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1978.11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164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956.27万元。
六、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785.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512.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公用经费273.51万元,为物业管理费。
七、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2023年暂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九、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2023年无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十、关于2023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019.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569.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282.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67.0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9月5日,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共有车辆1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125台(套)。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757万元;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中央所属(管)医院服务能力建设等项目支出2023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四)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详见“第五部分 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公立医院(款):反映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中医(民族)医院(项):反映卫生、中医部门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的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提租补贴(项):指经国务院批准,于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人均月补贴90元。
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三、“三公”经费
纳入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主要指医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