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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广安门医院王阶、王宜、赵瑞华参加2021年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时间:2021-03-06


2021年3月5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作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委员,我院王阶委员、王宜委员及赵瑞华委员参加了会议,积极建言献策并提交提案。


王阶委员提案

关于加快中医医院院内制剂发展的建议

院内制剂是中医特色的体现,也是新药创制的基础。截至2019年,我国中医类医院5232个,向各省药监局备案且有批号的制剂共15771个。金花清感颗粒、复方丹参滴丸、三九胃泰颗粒、胃苏颗粒均是由院内制剂转化的创新药,院内制剂除了发挥医疗特色外,也是加快新药创制发展的方式之一。

存在问题:

一是设备基础不足,技术条件较差,人才储备不足。药品评审中心对北京市中医机构调研发现,2016年停产制剂1309个,不在产数量占比56%。目前中医制剂剂型配伍技术结合现代技术及信息化手段不足,人才引进不够,2010年中药师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1.66%,而2019年仅占1.25%,医疗机构“重医轻药”现象加大。

二是定价滞后,成本与价格倒挂。院内制剂要求饮片投料,大部分院内制剂的投料成本已经高于销售价格,形成倒挂,“保本微利”制度已无法满足院内制剂发展。北京市具有制剂批准文号的医疗机构中,62.5%均没有制剂盈利收入,60家医院存在制剂价格与成本倒挂的现象。

三是注册及审批难度较大。目前国家收载维吾尔成方制剂85种,批准生产45种,仍有250多种制剂正在申请批文。2020年药监局发布的《中药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简化了古代经典名方的审批,院内制剂的注册也不再仅以物质基础作为划分,而是提倡开辟具有中医药特色的注册申报路径,但目前未明确具体实施路径,导致某些针对急危重症、具备中医优势的院内制剂难以优先批准。

四是人用经验评价标准有待提升。长期套用化药评价标准使中医制剂发展陷入“僵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建立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和临床试验三结合的中药注册审评证据体系”。最新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开创性地提出可根据人用经验,合理减免相应的申报材料,“人用经验”立意深远、创新性强,但仍有待进一步规范、完善。

建议:

一、提升院内制剂的科技含量和人才储备

鼓励医疗机构与企业共同建立符合GMP标准的区域性制剂中心,加强资源利用率。规范制剂研发流程,结合药物研发“非线性建模—多目标优化法”以及大数据算法,将中药性味归经、理法方药及制剂优化配比技术融合,建立新型的院内制剂组方规范。组织培训制剂研发人员,建立奖励机制,抢救性挖掘民间长期实践积累的验方、秘方,建立规范化数据,推动院内制剂科技水平。

二、强化完善医院制剂的利润加成方式

适当放开院内制剂的利润,允许按照中成药的利润加成,避免有效制剂的停产。建议适当借鉴宋代惠民局、和剂局成功的制药经验,允许中医院的制剂室为患者小批量单独加工传统的中药制剂。定期建立制剂定价的联动机制,充分考虑各种成本上涨因素,调升院内制剂零售价格与成本价格之间的上浮比例。

三、加快医院制剂审批,完善注册管理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目前不再仅以物质基础作为划分注册类别的依据,这些进步还需要简化流程,完善数据质控,根据中药注册产品特性,充分尊重中医药特点,针对适应症为急危重症且中医具备疗效的院内制剂,可以附条件优先批准。

四、明确人用经验的证据评价标准

中药人用经验不仅指在长期临床实践中积累的关于中医临床诊疗认识的概括总结,而且需要有一定说服力的临床数据作为支撑。因此,将人用经验作为证据并非意味着不需要开展临床研究,而是更应当将临床结合循证医学,规范收集、整理与分析真实世界临床诊疗信息,合理预测临床价值,只有契合以临床价值为导向,才能研究出有“安全、有效、质量可控”的院内制剂。


关于病证结合促进中西医结合标准规范和临床应用的建议

病证结合是西医疾病诊断加中医辨证论治的新诊疗模式,因其能显著提高临床疗效而深受欢迎。如难治性高血压,常需联合多种降压药,加用中药后可在保证疗效的同时,减少西药种类及用量,缓解临床症状。又如心力衰竭采用病证结合诊疗模式,可以进一步提高疗效、改善患者生活质量,减少西药毒副作用。2021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强调,要进一步完善中西医结合制度,创新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病证结合作为中西医结合的重要模式之一,以其增效减毒的作用,有着良好的学术发展前景,但与此同时也面临着问题和挑战。

存在问题:

一、病证结合标准不够规范,临床应用不够娴熟。

病证结合发展至今,尚无统一、规范的标准,临床中只有少数经验丰富的医生才能很好地将辨病与辨证相结合,而大多数医生,特别是一些基层医生对病证结合的认识程度不高,在临床处方用药时,不能很好地将对病治疗和对证治疗融入一方。

二、病证结合的发展脉络和学科内涵尚不明确。

病证结合从上个世纪80年代的提出到现在,其发展脉络尚不明确,未形成一条完整的发展体系,对其学科内涵的阐述,尚缺乏统一的理解和认识,如何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揭示病与证的内在联系,还有待深入。

三、病证结合的“病”、“证”取向不明确。

上世纪60年代,中医治疗以证为主,即有是证,用是方,“证”决定处方应用的方式。但近几年临床发现,相同的证,不同的病,不同的病理改变决定着疾病不同的走向。比如:同是血瘀证,冠心病血瘀证,脑梗塞血瘀证和妇科病血瘀证的临床表现和客观指标变化并不完全相同,此时病就成了关键因素。

建议

一、制定病证结合证候诊断标准规范。

标准的病证结合证候诊断规范是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前提。因此,必须要在全面总结疾病证候规律的基础上,建立统一、规范的证候分类与诊断标准。采用多学科技术和方法,通过文献的分析总结,开展临床大样本病例调查,总结疾病证候要素、常见证候的分布规律及临床特征,建立证候诊断标准,并通过临床验证与考核进一步完善,为临床治疗和疗效评价奠定基础。

二、厘清病证结合发展脉络,界定病证结合学科内涵

病证结合的研究要求我们厘清其学术发展脉络和学科内涵,一方面我们要深入经典,挖掘中医经典中证候所蕴藏的深刻内涵,另一方面,需要结合现代医学对疾病的病理机制、诊断、治疗及预后等方面的认识,衷中参西,全面了解、深刻把握病证特征,梳理病证结合发展脉络,建立一套完整的病证结合学科体系。

三、针对每种疾病,制定相应的病证结合临床诊疗指南。

病证结合几乎适用于临床中的每一种疾病,因此,在面对纷繁复杂的疾病时,各学科专家应根据本学科特色,遴选形成优势病种目录,制定不同疾病的病证结合诊疗规范,建立独具特色的疗效评价体系,使医疗工作者在临床实践中有理可依,有证可寻,实现诊断清晰化、治疗靶向化、疗效确切化和预后精确化,从而显著提高临床疗效。

四、开展病证结合在重大疑难疾病、传染病、慢性病中的联合攻关

病证结合采用中西医结合的诊疗模式不仅能够解决西医病的问题,还能解决中医证的问题,发挥1+1大于2的效果。因此,我们应以解决重大疑难疾病、传染病、慢性病中的临床治疗难点为核心,通过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协同攻关,建立中西医临床协作长效机制,促进诊疗模式改革创新,形成独具特色的病证结合诊疗方案或专家共识。

王阶委员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王宜委员提案

关于进一步加大中医药资源的发掘和传承保护工作的力度,尽快开展中医药非遗项目专项调查,大力推进弱势项目传承保护发展的提案

新冠疫情席卷全球,中医药防治新冠肺炎的经验做法在国内、国外得到验证,坚持共建共享,建设一个普遍安全、共同繁荣的世界,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重要内涵要义,中医药正在以实际行动落实这一理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中医药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中医药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绩。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发挥中医药优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于增强民族文化自信、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有重要意义。取得成绩的同时,中医药传承不足、创新不够、作用发挥不充分、资源的发掘和保护工作仍待推进等问题仍旧存在。

2020年我的提案《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惠及大众》不仅被立案,在社会上也受到了广泛关注。去年两会时,关于这篇提案的文章,新华网客户端8:34分发出,到9:10分,仅半小时,阅读量为96万;两会期间这篇提案头条文章阅读量2800余万。还有些传承人主动联系我,希望项目能有更好的发展机会。一年来,我随时关注中医药非遗领域的发展动向,也与一些非遗项目传承人有过沟通,了解他们面临的实际情况,深感中医药资源的发掘和保护工作需要大力推进。综合调研情况,我提出如下建议:

1. 建议尽快开展中医药非遗项目专项调查工作。2005-2009年文化部曾开展全国首次非遗资源普查,登记近87万项。其中,中医药相关项目数量、种类不明确,且项目地域分布、所属民族也不明确。现距上次普查已十余年,有必要对中医药类项目做专项调查,把中医药非遗项目彻底搞清楚,进一步详细掌握非遗项目传承保护的实际状况,以利于进一步开展并加大传承和保护工作的力度。

2. 加快推进活态传承,对2005-2009年普查中的中医药项目进行跟踪评估。进一步了解哪些项目经历十余年的传承保护得到了发展壮大;哪些项目还未得到传承保护,原因有哪些;面临失传的项目有哪些;已传承的项目,非遗技艺是否完全得到传承,是否有创新;传承人年龄结构如何……普查的后续跟踪工作还包括建立动态跟踪责任落实机制、运用先进科学技术如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方法,实现非遗项目的数字化、影像化记录等,这些具体措施对于落实非遗项目的保护和传承具有重大的意义,特别是对于靠自身发展难于维持的项目来说,国家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扶持对于其生死存亡至关重要。后续跟踪和工作落实,才能为传承、保护提供动态信息基础,为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提供依据,使促进中医药非遗项目传承保护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挽救一个中医药非遗项目,就是保护了传统医学宝库中的一件瑰宝。

3. 进一步加大对中医药非遗弱势项目的政策扶持和支持力度。目前看一部分非遗项目因为地域、政策等优势,已获得国家政策的有力支持,项目传承取得了较好的效益,但也还需要在加大运用创新技术促进保护发展方面下功夫。问题在于大部分规模较小、甚至面临失传的非遗项目,应该获得国家更多的政策、资金等各种形式的扶持,例如对于民间中医药验方、秘方、技法等,建立合作开发和利益分享机制等。为弱势项目的发展创造更大的空间、更多的机会,才能最大程度避免“国宝的灭绝”。

4. 希望政府有关部门(文化,中医药,财政等)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加强投入。中医药非遗的传承保护,还要切实解决好①明确传承人的体制,职责,权益等问题。②所涉及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③中医药非遗项目都有一个如何更好地发展的问题。总之解决好中医药优秀资源的活态传承,保护利用,创新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不能单打一,要统筹协调,系统推进,重点突破,离不开政府的重视支持和统筹协调,作为落实《中医药法》和《中央国务院的意见》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落实落地。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进一步加大中医药非遗项目传承力度,

促进中医药非遗项目得到均衡发展,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的重要举措,也是政府和中医药人的责任与担当。

王宜委员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关于加大妇女健康领域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的提案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妇幼保健事业,将保障妇女儿童健康纳入国家战略,建立覆盖城乡的三级妇幼健康服务网络,为妇女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保障妇女健康是筑牢全民健康的基石。如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妇女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中的特色优势,更好地维护我国妇女健康?结合调研及临床实践,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等文件,形成提案如下。

一、将中医药对妇女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融入中国特色健康保障和服务体系

中医药在妇女月经病、妊娠病与孕期保健、产后病与产后保健、调理情志、经前期综合症、更年期综合症与围绝经期保健方面有着独特的疗效和优势。应加大对基层妇女健康保健网络中中医药服务的投入,将中医药服务逐步纳入覆盖 全人口的医疗保障网和覆盖城乡的三级医疗保健网,推进中医药对妇女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优质资源下沉的上下联动机制,提高中医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推动妇幼保健院“西学中”工作,注重加强优势病种和中医特色技术的学习。对中医优势病种形成系统完善的中医诊疗规范,培养更多优秀的中西医结合妇幼保健人才。设置青春期、孕期、产后和更年期中医保健门诊,开展保健服务和健康咨询,落实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总体要求,形成日益成熟定型的妇女健康制度保障体系,增强妇女的健康获得感。

二、注重优质资源整合,形成中医药促进妇女健康服务转型升级的强大合力

妇科疾病谱的变化对中医妇科能力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国不同区域间中医药服务能力的差异是不容忽视的现实。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特性,推动中医药在妇女健康促进工作中“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以强带弱、协同发展”,构建发达和欠发达区域间的共建机制,不断提升妇幼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均等化。

1.遵循中西医并重,统筹考虑妇女疾病和健康维护的双重需要。建立中西医结合优化妇女疾病救治和健康维护促进工作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和特色,整合国家级医疗平台及东部地区优质医疗资源,建立全程管理、预防为主、“防治研”一体的多功能区域诊疗中心。

2.建立中医妇科“1+1”“1+N”跨地区的帮扶共建机制,提升基层妇女疾病救治和公共服务水平。鼓励国内一流中医院妇科重点学科、专科与革命老区、边疆、中西部地区基层医院开展对口帮扶,合作共建医联体。实施中医妇科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和妇女健康维护促进能力提升工程,建设中医妇科优势专科。优化广播电视公共供给和加强妇女健康科普知识宣传。推广和规范中医药适宜技术,发挥中医药在妇女健康促进、疾病预防、慢病防治与康复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使中医药适宜技术“简、便、验、廉”的优势落到实处。

三、建设跨学科跨领域协同的中医妇科创新团队,提高医疗、科研创新能力

建立以妇女健康需求为导向,聚焦中医药经典理论传承与创新应用研究,以“滚动建设,竞争发展,优胜劣汰”为原则,遵循“突出重点,推动整体,创新发展”的建设思路,注重基础、应用、产业的紧密结合,前瞻性、储备性、系统性地开展全链条、一体化的联合攻关团队,从开展临床综合评价和推进产学研医一体化等方面破解学科发展瓶颈,依托中国中医科学院等机构的行业领军优势,充分发挥“国医大师”、“国家名老中医”、“岐黄学者”的带头作用,梳理行业需求,聚集各领域专业人才,创建行业一流的协同创新联合攻关团队。切实提高中医妇科医疗、科研创新能力,推动中医妇科高质量发展。

将中医药全面融入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努力践行“大卫生、大健康”“大妇幼、大健康” 是中医药人的使命和责任。

赵瑞华委员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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