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药剂科临床药学室负责全院药物不良反应报表的收集、分析调查、汇总及上报国家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工作。
2.门诊中西药房、调剂室和病房药房分别负责门诊患者和住院患者使用药物后出现不良反应的报表收集工作。临床药学室定期或不定期到各部门收集药物不良反应情况。
3.临床用药过程中如果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医护人员可直接与临床药学室联系,联系电话:1282。药剂科各部门接到严重不良反应的报告后,应立即通知临床药学室。
4.临床药学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对发生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的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并会同医教处、药物不良反应咨询专家组讨论或咨询专家组成员,对严重不良反应的情况进行评估。药剂科根据对不良反应的分析结果,做出暂停或停用的处理意见。紧急情况下,临床药学室有权做出暂时停用的决定。
5.对于同一厂家,同一批号的产品一天内出现2~3起,一周内出现3~5起药物不良反应的,药剂科应及时组织研讨,并做出是否需要停用该药、或者更换厂家、更换批号的决定,并上报药事委员会。
6.临床药学室应定期向全院公布院内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并及时将安全用药信息向全院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