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新建氧气站安全预评价及安全验收评价服务
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GYZB20241002
根据工作需要,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拟通过院内谈判方式确定为医院提供新建氧气站安全预评价及安全验收评价服务的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和地址
采购人名称: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线阁5号
二、谈判目的
通过谈判的方式确定在参与谈判的申请单位中择优选择1家为医院提供新建氧气站安全预评价及安全验收评价服务。
三、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申请人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申请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申请。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5)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单位方可参加谈判。
四、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新建氧气站安全预评价及安全验收评价服务项目
控制价:人民币16万元
五、报名需提供下列资料
(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有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申请单位代表(被授权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有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要求必须提供最新资质,送资质前请务必自行查询核验。
(三)企业认为有需要的,可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提供企业经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在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近一季度电子缴税凭证复印件或上一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提供申请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 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查询结果证明。
(六)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声明。
(七)申请单位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承诺(加盖公章)。
(八)遵守廉政纪律及反不正当竞争承诺书(加盖公章)。
(九)企业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六、报名日期:2024年11月4日--11月6日 16:00时止
(工作日08:30-11:00,13:30-16:00)
报名方式:请将上述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医院经管处邮箱(gamjgc@163.com),邮件名称请标明项目名称,邮件中留下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老师(技术)(010)88001212
王老师(商务)(010)88001233
资格审查日期:2024年11月6日16:00
七、谈判文件的获取
报名期限截止后,谈判人将对申请人递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者,将通过电子邮件发放谈判文件。
八、谈判日期:2024年11月14日9:00
谈判地点:8号楼719会议室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经管处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