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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时间:2025-07-28

项目编号:GYZB20250710

根据工作需要,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拟通过院内谈判方式确定医院法律顾问服务的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和地址

采购人名称: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线阁5号

二、谈判目的

通过谈判的方式确定在参与谈判的申请单位中择优选择1家为医院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三、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申请人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申请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申请。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谈判申请人是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律师事务所或北京市行政区域之外注册登记的律师事务所设在北京的分所;

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本项目不接受总所与分所同时投标

4)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单位方可参加谈判;

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项目内容

       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协助采购人法治医院建设工作的开展,提升采购人依法治理能力,防控采购人法律风险,建立健全采购人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建设项目,重要资产处置及项目运作,医院改革和管理,资产管理和保护,医院建设、医疗品牌、招标采购、基础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国有企业管理等方面。参加项目的律师事务所具备提供医院经营决策、知识产权、基建工程领域企业管理与运营的专业服务能力,熟悉医疗卫生健康产业有规范、健全的服务质量控制体系和内部管理制度,服务团队人员组织结构健全,人员经验丰富,具有较好的声誉

   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视律师事务所提供服务质量是否能达到采购人要求,服务过程中如出现重大工作失误或者未能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工作,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若采购人因重大变化,未获得预算批复或需求取消,则履行期限一年届满,采购人有权不再续签合同)。

   预算:20万/年

五、报名需提供下列资料

(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有申请单位负责人(授权人)签字、申请单位代表(被授权人)签字的负责人授权书(附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有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的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执照复印件;要求必须提供最新资质,送资质前请务必自行查询核验。

(三)提供申请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 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查询结果证明。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声明。

)申请单位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承诺(加盖公章)。

)遵守廉政纪律及反不正当竞争承诺书(加盖公章)。

申请单位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其他:无。

以上报名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六、报名日期:2025729--731 16:00时止   

    报名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请将上述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医院经管处邮箱(gamjgc@163.com),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律所名称、项目授权委托人或负责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臧老师    010)88002818

    资格审查日期:202573116:00

七、谈判文件的获取     

    报名期限截止后,谈判人将对申请人递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者,将通过电子邮件发放谈判文件。

八、谈判日期:2022年8月8    9:00

    谈判地点按采购文件通知为准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经管处

202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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