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方案
根据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中医科学院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方案》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已经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2025届本科毕业生。
3.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4.申请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代码为1057**)必须为统招五年一贯制(不包括专升本和专接本)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文件规定,须符合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要求(本科毕业专业为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药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接受中药专业类本科毕业生申请,同时接受相关专业(理学、工学、农学等专业)申请。中国中医科学院高层次人才培养试点专项(屠呦呦班)获得推免资格的2025届本科毕业生仅可申请学术学位。
二、报名
(一)报名材料准备及要求
1.《中国中医科学院推免生报名表》;
2.个人简历;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
4.相关外国语水平测试成绩单或证书;
5.其它相关支撑材料:本科学校成绩排名方式或学分绩点计算方式说明;参加中国中医科学院学术活动或暑期夏令营活动的证书;其它可以体现本人综合能力的荣誉证书或水平考试证书;或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请对上述材料做目录索引,分项目类别按顺序扫描生成1个PDF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5M。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我院将取消申请人入学资格,并通报申请者所在本科学校。
(二)报名步骤及报名确认
参照《中国中医科学院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我院报名确认截止时间为10月6日12:00。
我院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材料递交方式参见下方),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复试通知。
三、材料递交
请于2024年10月6日12:00前扫描二维码提交申请材料,逾期未提交材料的推免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四、复试工作安排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1)专业测试、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及综合素质面试。重点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批判思维能力、横向思维能力等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2)专业测试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临床能力或实践技能考核(专业学位)、专业基本知识面试等。综合素质面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素质和能力、应用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所报考专业前沿知识的掌握、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1.复试时间:拟定于10月10日-18日。
2.复试方式:线下复试。
3.复试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线阁5号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4.复试安排:具体安排将在微信群内公布,请在10月6日前扫码进群。
5.复试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测试占复试总成绩的30%,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占复试总成绩的10%,综合素质面试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占复试总成绩的60%。
6.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被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可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向其他学校提交报考申请。
五、录取
1.录取要求:根据复试结果,择优录取。其中,参加我院2024年“呦呦鹿鸣”全国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综合面试考核总成绩优秀获得“优秀营员”者,已获得所在院校2025年推免资格者,且在开通网报系统后报名广安门医院考核学科组导师(与夏令营报名时填报专业代码一致),通过思想政治考察和体检等,可直接录取为2025年中国中医科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根据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的,将通过推免系统向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短信通知的申请者,务必于12小时内在推免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未完成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拟录取名单在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公示(http://yjstcm.ac.cn/),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
②在考试、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③入学时,尚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者;
④推免生被原推荐高校取消推免资格者。
3.被确认拟录取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当年度全国研究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拟录取资格。
五、复试费用及体检
1.复试费用:按照北京市规定,参加复试的申请人需缴纳100元复试费。缴费方式请以后续通知为准。
2.体检: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10月20日前发送指定链接内,提交方式参照微信群通知,原件在开学报到时提交。体检合格者获发录取通知书。我院拟于开学后组织体检复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8001241
联系人:吴倩 王伟明 张丽梅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线阁5号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邮编:100053
招生工作将全程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10-88001220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教育处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