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中医科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为保证我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公平、公开、公正,现制定复试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考核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利。
2.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思想品德(包括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
二、考核组织管理
成立我院考核录取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我院“申请-考核”制考生复试考核及录取工作,制定我院考核工作细则。
2.负责聘请3-5名相关学科副高级以上专家对符合报考资格的“申请-考核”制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审查,择优推荐。
3.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并对复试专家进行培训。复试专家小组由5名具有博导资格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组成(成员应包括相关招生导师)。
4.负责对考核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配备专人进行考场记录。
三、报考条件
参照中国中医科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考生需提供的电子版审核材料
1.《202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思想政治情况表》、专家推荐书2份(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有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应届生须提供);
3.应届生提供学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硕士阶段成绩单(院校盖章原件)和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陆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办理);
4.往届生须提供学士学历学位证书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办理);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或开题报告、简介或研究进展;
6.报考专业学位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证书(应届生提交培养单位培养证明);
7.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表简表(网上报名生成自行打印);
8.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9.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中文期刊论文右上角标注CJCR影响因子,SCI请提交web of science上具有文章类型及影响因子页面;
10.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11.个人陈述及科研计划书(请结合拟报考导师的专业和研究方向设计,字数不少于3000字);
12.自我评价表;
13.中国中医科学院2023年博士报名提交材料清单。
注意: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
一经发现作伪行为,经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五、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以上材料需按以上顺序扫描成1个PDF文档,命名为“姓名+报考导师-专业代码”,于12月25日17:00前扫描下方二维码上传至小程序内,由我院资格及素质审查小组进行下载审核,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审查,按不超过 1:3原则择优确定入围本导师或学科综合考核的申请者名单。
所有材料的原件纸质版要求参见中国中医科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提交方式请进入微信群后参见群内通知。
请报考我院的考生扫码加入微信群,并将昵称修改为“姓名+联系电话”。
六、考核时间、方式
1.考核方式:包括专业课笔试(业务课1、业务课2)、外语口语听力测试、专业及技能测试(临床技能或实验操作技能)、综合素质面试;考核采取线上考核、双机位形式,平台拟采用腾讯会议及钉钉会议,具体详见微信群内通知;
2.考核内容: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对本学科前沿动态掌握情况、临床综合能力、思维能力、科研素养、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及其综合素质等进行考察;
3.考核成绩: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不低于 70 分,单项成绩不低于60分。
专业课笔试占总成绩30%,专业及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20%,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占总成绩的10%,综合素质面试占总成绩的40%。
时间 |
对象 |
事项 |
考核方式 |
2022年12月16日-12月23日 |
全体考生 |
报名 |
线上 |
2022年12月16日-12月25日 |
全体考生 |
招生办公室资格初审 |
线上 |
2022年12月26日-12月30日 |
报考我院考生 |
资格复核 |
线上 |
2023 年1月1日- 1月8日 |
资格审核合格考生 |
公示 |
线上 |
2023年1月9日-1月13日 |
资格审核通过并进入复试的考生 |
复试考核 |
线上 |
七、拟录取及公示
1.根据量化考核总成绩排名(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排名,面试成绩相同者按外语应用能力排名),由考核专家小组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合格名单,报中国中医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专业课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考核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总成绩低于70分者均不予录取。
3.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严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7.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取消参加复试资格。
8.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认为是真实可靠的,如有虚假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9.申请考核制未成功的考生可以再次选择报考我院普通招生博士研究生生,但不予以“申请-考核”制调剂录取。
10.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者,发表文章经再次核查未达到招生简章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11.资格审核通过并确定进入考核的考生,名单经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批准,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复试考核后,我院将申请考核通过名单连同考核相关表格及报考材料报研究生院,经中国中医科学院招生小组审核通过后,报中国中医科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拟录取合格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8001830
联系人:吴老师、赵老师
邮箱:gamyjs@163.com
九、监督保障机制
1.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选拔方式充分体现了导师组招生自主权。在工作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2.博士招生试点工作将全程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10-88001220纪检监督邮箱: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教育处
2022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