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2024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关于开展中国中医科学院2024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为保证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现制定复试考核工作方案如下。
一、考核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利。
2.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包括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
3.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根据培养目标、学科专业特点等,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和方法,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4.在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二、 考核组织管理
成立我院考核录取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我院的考核及录取工作,制定我院的考核工作细则。
(2)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并对复试专家进行培训。
(3)综合复试小组由5名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组成(成员应包括相关招生导师),并配备专人进行考场记录。
(4)对考核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三、复试分数线及复试要求
参照《关于开展中国中医科学院2024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
四、考生需提供的电子版审核材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审核原件,提交正反面复印件)。
(3)加盖公章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见附件1)。
(4)考生亲笔签字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
(5)英语六级证书或相关英语水平证书彩色复印件。
(6)硕士期间成绩单(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7)报考专业学位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证书(应届生提交培养单位培养证明)。
(8)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
(9)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10)学历或学籍材料。往届生需准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需准备在校生证明或学生证或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需准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注意: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行为,经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五、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以上材料需按顺序扫描成1个PDF文档,命名为“姓名+科学院2024年博士复试”,于5月11日上午10:00前上传至我院复试微信群小程序内,由我院资格及素质审查小组进行下载审核。所有材料的原件需于入学时交验,考生学籍或学历未通过审核的考生需于规定时间(6月底)前提供教育部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及成绩,不予录取。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复试内容、时间及地点
1.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测试、外语口语测试。重点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批判思维能力、横向思维能力等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知识考核为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测试分为临床技能考核(或实验技能考核)和综合素质面试,报考专业学位考生参加临床技能考核,报考学术学位考生参加实验技能考核;外语口语测试为英语口语测试。
2.复试采取线下现场复试,复试时间及地点如下:
时间 |
事项 |
复试地点 |
参与考生 |
|
5月14日 (星期二) |
上午8:30-9:30 |
资格审核 |
广安门医院8号楼会议室 |
全体考生 |
上午9:30-11:30 |
外语口语测试 |
广安门医院8号楼会议室 |
全体考生 |
|
下午13:30-15:30 |
专业课笔试 |
广安门医院7号楼报告厅 |
全体考生 |
|
5月15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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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30-12:00 |
临床技能考核(或实验技能考核)+综合素质面试 |
广安门医院8号楼会议室 |
部分考生 |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参加复试前需提前下载并签属《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
3.复试录取成绩权重分配
(1)初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折合为百分制);
(2)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占10%,专业笔试占30%,临床、综合素质面试占60%(临床、技能、专业基础占20%,面试占40%);
(3)录取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50%+百分制复试总成绩×50%。
七、录取原则
1.实行差额复试,在资格审核符合条件基础上,综合考察,按照招生指标进入复试考生1:3比例公布进入复试考生;
2.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查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查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总成绩排名第一者录取。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总成绩排名第一者录取;
4.跨学科门类报考考生,须加试2门专业课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任一门专业课笔试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5.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低于60分);
6.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进入复试却未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取消本年度复试及调剂资格;
8.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如有虚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9.根据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入学三个月后,研究生院将组织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八、调剂办法
1.考生报考院(所)、专业(专业代码)、导师、初试科目中有一项与报考志愿不一致的,即视为调剂。
2.按照中国中医科学院调剂工作办法,针对参加我院一志愿复试未被我院录取以及通过我院一志愿资格审核但未进入复试的考生,如同学科、同专业代码、同初试科目的考生(专业学位1057初试科目相同的,视为专业代码相同)可院内优先调剂,调剂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并根据同一导师调剂考生的调剂复试录取总成绩择优录取。
3.进入一志愿复试但未参加一志愿复试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调剂复试;未接到调剂通知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调剂复试;考生一次只能确认参加一个专业的调剂复试。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8001241
联系人:吴老师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线阁5号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8楼1716室
邮编:100053
邮箱:gamyyzs@163.com
十、监督保障机制
博士招生试点工作将全程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10-88001220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教育处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