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院公开招聘流程,并经2024年3月5日院党委会研究决定,拟计划接收人员1名(2023年第一批)。
现将拟计划接收人员(2023年第一批)基本信息公示如下。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有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请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反馈至组织人事处或纪检监察办公室。
组织人事处电话:1216
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1255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2024年3月18日